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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通識教育中心  

拾獲物品招領公告(113.04.15開始公告)

通識教育中心112-2期中失物招領公告

112學年度第二學期 通識中心拾物清單

公告時間:113/04/15-113/10/14

公告招領滿6個月後,若無人認領則該物之所有權由拾得人取得。

領取人需攜帶學生證身分證駕照健保卡任一證件,以便確認身分→失主[失物招領]登記本簽名領回

 

備註:

1.若認領人非所有人本人,此認領人需持有本人所有人之身分證件,始得辦理遺失物品領回手續。

2.遺失物品如為貴重物品或具名之有價證券,需由所有人親自領回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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