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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通識教育中心  

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徵聘兼任中文師資公告(113.03.06開始公告)

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(通識教育中心)

徵聘兼任師資公告

壹、師資名額及擬聘任日期:

兼任中文講師以上計1名,兼任師資初聘聘期1學期,預計自113年08月01日後,以實際到職日起聘。

貳、積極資格條件及消極資格條件:

一、積極資格

(一)應必備條件:

1.應聘講師以上者,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至18條資格之一。

2.應聘講師級以上專技人員者,應具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第4至7條資格之一。

3.應獲有國內外大學中文相關領域碩士以上學位。

4.辦理文學活動經驗(其他各學術單位設定條件)。

(二)參考條件

1.近3年曾主持或參與文藝講座或活動者尤佳。

2.能配合日夜間部上課時間安排。

二、消極資格(未符合者依法應限制進用,請自行揭露,續由本校查核)

(一)非本校校長及擬聘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、姻親。

(二)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教師法第14條不得聘任之情形。

叁、須檢附資料:

一、擬聘教師資料表、應聘資格自我檢核表(請至本校網站/行政單位/人事室/表格下載/任免遷調下載http://psla.nkuht.edu.tw/p/412-1015-280.php?Lang=zh-tw)。

二、畢業證書影本(國外學歷採認,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當地國政府權責單位查證並附中文譯本,請自行檢具歷年成績證明、其他畢業學校規定之相關學歷佐證文件、入出國紀錄〈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〉等;至畢業學校已列入參考名冊者,得以查驗代替查證)。

三、教師證書影本。(無者免附)

四、經歷、專長、證照、業界實務工作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(本國經歷須併附勞保記錄;國外文件均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)。

五、其他(無)

肆、工作內容:擔任教學、研究、服務及輔導等(指導學生學習、研究、批改學生作業及考卷、考核學生操行及其他教學、行政服務工作)

伍、收件截止日及聯絡方式:

收件截止日:113年4月1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
地址:81271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1號。

聯絡方式及課程相關問題:請聯繫本校聘任單位通識教育中心行政專員陳小姐,聯絡電話:(07)8060505轉分機24101。

陸、甄試結果公布及其他注意事項:

甄試結果預計於 113 7 1 聘任單位以電子信件或電話、簡訊擇一告知。正式聘任與否,仍以外審成績及校級教評會決議為準。

備註:甄試資料恕不退件;如需取回,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相當郵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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